传统的企业激励方案中,讲究“赏罚分明”。评得先进的赏,排在最尾的罚。看似公正严明的奖惩措施,但其中也有不为人知的“天道不公”。
评比总会有第一名,也不可避免地难以消除最后一名的尴尬,如果两者有着勤奋与懒惰之分,当然毋庸置疑。但若每一个人都有着很大的进步和进步潜力,这时再去惩罚最后一名,显然激励效果会差强人意。近日,三山文化的月度优秀员工评选中就出现了这一情况。面对两难,三山文化推陈出新,围绕着最终的激励目的,开创性地同时奖励最优和最末一位同事,期待他们可以共创新高。
突破“赏罚分明”的约束,一切为了激励,只要有利于激励同事努力进取的方式,三山文化都会尝试和采用。这种创新激励方式,在影视制作领域,甚至整个文化传播行业无疑都是有着引领作用的。当然这一有着惊喜和激发效用的方式,也不能长久地一以贯之,未来还需继续创新,保证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。